三、在公安局的日子
在公安局的工作,繁重而忙碌。由于交通不便,为了调查侦破一个案件,往往要奔波好几天。当时电话还没有普及,只有县、区的政府机关配有一部电话。公安局仅有的交通工具就是一匹马。这匹马也不是用来人骑的,而是局长下乡时负责驮运行李物品的。来到公安局后,我的工资略有增长。1957年,我的工资为每月42.5元。当时物价还比较稳定,这个工资维持了近十年的时间。到了1958年,粮票开始发行,我每月可以领到24斤的粮票。说到粮票,很多人可能很感兴趣。当时的农民,要给国家交公粮和购粮两种。公粮是定数,一亩地交多少,每年有固定的数额,属于免费上交的。购粮是国家向农民购买的粮食,虽然说农民可以决定给国家卖多少粮食,但实际操作中购粮也是硬任务,有硬性的数量要求。购粮上交的数额要远远多于公粮,这也是农民最想逃避却又无法逃避掉的。
回到公安局的工作来说,因为我是专门学习了刑侦技术,所以每当一个地方发生命案,我总是要第一时间前往事发现场。在公安局工作的那些年,见过了很多死者的画面,给我心里也留下了阴影。直至今天,看到血红色我心里还会有些许不舒服。回想过去,有几次刑侦经历印象颇深。
记得那是1962年的一个黄昏,一位来自榆中县新营黄坪村的村民拿着一封信来到了公安局。信中说当地一名女子吊死在一棵树上,死因不明。在局长的安排下,我与一名姓丁的副局长一起前往当地破案。由于时间要紧,我们当天晚上就出发了。当时我们一人配有一把手枪。我一手拿着一根棍子,另一只手提着一个工具箱,里面装着我们的洗漱用品。漆黑的夜里,我们沿着黄坪村的大致方向向前进发。丁局长说他之前曾在白天走过一条捷径,为了赶时间我们决定沿着他上次走的捷径走。那是一条山沟中的小道。路途中草丛里时不时有一些响动,吓得我胆战心惊。尤其是草丛里突然窜出一个动物,更令我魂飞魄散。不过我们用手电筒一照,原来是只兔子。我们整整走了一夜,第二天才到达了案发地。后来经我现场勘查,确认为是自杀。
还有一次去破案的路途也颇为遥远。我们早晨出发,走了整整一天,晚上找到吃饭的地方稍作休息,凌晨又启程赶路。那次的案件也很是离奇。死者被扔在半山腰里,是附近人家养的一条狗在外游荡一圈后叼回来了死者的一只脚,死者这才被发现。我赶到后查验了尸体,死者的腿被截掉,惨目人睹。身上的口袋也被翻开,显然是被人抢走了财物。经我仔细鉴定,确认是他杀。只不过凶手一直没有找到。
还有一个案件也是没有追查到凶手的,我记忆犹新。在榆中县陆家崖,有群众在半山腰发现了一具女尸,双腿双手都被反绑,尸体已经开始腐烂变质。我赶到后,已经难以从尸体上看清伤口。但是很幸运的是,在死者身上找到了一张从河南到新疆的火车票。于是我们在局长的批准下,前往新疆调查此案。这也是我一生中唯一一次出省。在新疆,我们很快就找到了与死者同行的一男一女。但他们声称死者自己计划在兰州短暂停留,具体情况也不清楚。从这一男一女的交代中,我明显感觉他们彼此说法不一,有的地方闪烁其词。我们本想再去趟河南进行彻底调查,但很快文革就开始了,这件事也就不了了之。
我在公安局工作期间经历过可以说是吓破胆的一件事是在兴隆山一座家庙驻守一夜等待凶手。当时一位70多岁的老道意外死亡。我去勘查现场后确定为他杀。根据调查走访,我们认为凶手可能会在当天夜里来到村里一座家庙,这是村民聚集在一起开会的场所。我一个人被安排守在家庙里等待凶手出现。夜深人静,我倚靠在大殿的塑像旁,只听见庙的大门打开又关上的声音,反反复复,持续了几乎一夜。大门每一次打开关闭,我的心里都无比紧张和害怕。尽管我当时也意识到那是因为外面的大风刮得大门不断开关,但还是抑制不了内心的极度恐惧。在这样一种状态中,我熬过了艰难的一夜,始终没有等到凶手的出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