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我的文革岁月

文革改变了我的生活,也改变了我的工作。文革时,二十多个红卫兵来到县公安局,把我们干部劈头盖脸打了一顿。我趁当时场面混乱逃跑回家,在家待了一个月没敢出门。后来听说,红卫兵还进入到我们公安局的档案室,随意翻阅、乱扔各类档案。文革期间,我们公安局面对红卫兵各种荒唐的举动,可以说是空前的团结。这也一定程度上保护了我们。我们当时统一了立场:凡是社会上各种派别的争斗,我们都不参加,但是具体问题谁对谁错要分清。其他一些政府机关部门受文革影响,在单位内部就分出了好多个派别,进行内斗。这种现象在我们局始终没有出现过。我们对局长也进行了非常好的保护,一般事情我们都不让局长抛头露面。有些要事必须要局长出面,我们便三五成群跟着他。当时我们都穿军大衣,局长和我们穿着完全一致,遇到紧急情况局长便能及时逃离现场。我们也曾把局长安排到农村去暂避。后来在榆中县三角城公社开展斗私批修[1],让局长老实交代问题。我们现场对局长的态度很凶狠,不过这些都是在给上级应付公事,背地里大家还是一团和气。 现在回想起来,这些都是明智之举,我们互相帮助,很好地保护了彼此。

文革期间,打砸抢烧无处不在,而作为警察我们只能袖手旁观,这也是一件很悲哀的事情。社会最混乱的时候,我们都能听到从县委附近的城墙上传来的炮声。

当时,政府机关部门也进行了改组。公安局作为革委会[2]下属的一个机构,被命名为政法组,与公检法合并在一起。后来,一部分“表现较好” 的同事继续在政法组工作,而包括我在内的另一部分同事则被送到榆中县丁管营进行劳动改造。当时的社会,人心惶惶,人与人之间最基本的信任也没有了。走在路上和别人打招呼,最忌讳的就是问别人现在的动向和未来的去向。

1970年,革委会把权力重新移交给公检法机构,又把我们这些正在劳动改造的人分配到不同的单位。我被分在梁坪公社大耳朵大队当副书记,至此也离开了我奋斗了15年的公安系统。之后,我先后在县粮食局、和平微波站、县检察院工作,直至1996年退休。

注释

[1]根据当时《人民日报》的相关社论,斗私,即是用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和自己头脑的“私心”作斗争。批修,是利用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去反对修正主义,去与共产党内一小撮资本主义当权派作斗争。

[2]革委会是革命委员会的简称,是文化大革命期间中国各级政权的组织形式。革命委员会实行一元化方式,取消中国共产党和政府的分别,合为一体。当时全国各级政权从省一级到工厂、学校的政权机构全部改名为革命委员会。人员采取“三结合”方式,即包括有部分没有被打倒的“革命干部”,群众组织代表,和“工宣队”、“农宣队”或部队军管代表组成。